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選拔和培養(yǎng)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關于進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若干意見》(滬府發(fā)〔2018〕14號)等文件精神,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學校決定2023年在上海市繼續(xù)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工作。
一、報名條件
符合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條件,品學兼優(yōu)、身體健康、綜合素質高的學生均可報名。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yè)
學校2023年在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專業(yè)及選考科目要求等參考信息詳見附表,最終招生專業(yè)與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溫馨提示:為了方便廣大考生及時、準確的掌握華南理工大學綜合評價等高考招生政策資訊,自主選拔在線特成立【2023強基綜評交流群】,歡迎各位同學、老師、家長加入本群一起交流學習!
掃一掃下方二維碼即可進入↑↑
如果加群失敗,可在企業(yè)微信聯(lián)系人中 添加慕琴老師(微信號:15321584657)好友,備注:省市-高考年份-綜評。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1)即日起至5月30日,考生可登錄“綜合評價錄取報名系統(tǒng)”(https://bm.chsi.com.cn/),自行注冊、獲取報名號,在網上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并在線提交有關申請材料。考生無需郵寄紙質的申請材料。
(2)對按報名要求提交完整有效報名信息的考生,學校將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分合格、不合格兩檔。初審結果預計于6月初在綜合評價錄取報名系統(tǒng)(https://bm.chsi.com.cn/)中公布。
(3)所有考生必須參加高考。高考出分以后,初審合格且達到上海市公布的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須根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規(guī)定填報“綜合評價錄取批次”志愿??忌膶I(yè)志愿以該批次填報的志愿為準??忌谔顖蟾呖紝I(yè)志愿時,選考科目必須符合學校相關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要求。
(4)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填報志愿,按照學校各“院校專業(yè)組”招生計劃數的1.5倍確定入圍校測考生名單(末位高考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檔)??忌C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面試專家進行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入圍面試考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未參加面試者,面試成績以零分計入綜合總分。
(5)學校根據考生綜合總分高低排序確定擬錄取公示名單。擬錄取公示名單由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審定,并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學校將予以錄取。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站、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綜合總分由高考成績(占85%)、面試成績(占15%)組成:
綜合總分=高考成績÷660×850+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50分)
(6)關于綜合總分相同時的說明:若考生綜合總分相同,則依次以高考成績、高考數學成績排序錄取。
(7)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將由上海市統(tǒng)一向學校提供。
四、組織機構
學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統(tǒng)一領導,由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監(jiān)督。
五、咨詢及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21-64252763傳真:021-64253762
電子郵件: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s://zsb.ecust.edu.cn/
六、監(jiān)督機制
學校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上海市相關文件精神,認真貫徹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加強招生錄取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及輿論監(jiān)督。在招生過程中加強材料初審和測試安排的管理,綜合評價錄取過程中將遵循以下原則:招生簡章公開、選拔方法公平、專家組成隨機、全程錄像監(jiān)控、錄取結果公示,嚴防相關人員權力尋租。學校監(jiān)督電話:021-64252688。
七、本簡章由華東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招生簡章若與教育部、上海市2023年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則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表:綜合評價批次招生院校專業(yè)組和科目要求
聲明:本文信息來源于華南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由自主選拔在線團隊(微信公眾號:zizzsw)整理編輯,如有侵權,請及時聯(lián)系管理員刪除。